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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湖北老河口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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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33号)和《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我市已完成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考现场资格确认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为《省委编办关于核准2020年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0〕172号)下达有年度增人用编计划的事业单位,招聘人数严格控制在批准的年度增人用编计划数额内。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拟招聘14人(原计划招聘15人,因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岗位代码为2020f0054的赞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科岗位核减),分别是赞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人、薛集中心卫生院4人、孟楼中心卫生院1人、竹林桥卫生院4人、袁冲卫生院1人。详见岗位表。

说明:“在岗不在编人员”指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医生”指本县(市、区)域内行政村的医务室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方式

通过笔试、面试、考核方式。考生已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报名并经过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并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四、笔试

(一)开考比例: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鄂卫通〔2020〕33号文件精神)。

(二)笔试方式:笔试内容及命题由市卫健局负责,可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题。笔试内容重点测试综合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指定用书。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三)笔试时间:符合报考条件并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2021年1月20日至21日8:30-18:00,凭二代身份证在市卫生健康局(沿江大道72号)二楼人事科教股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与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老河口市政府网站(http://www.lhk.gov.cn/)公示,报名考生自行查询。

五、面试

(一)面试考官、考生的确定。

1、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如有岗位达不到1:3的,允许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合格线。设置分数及格线,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到达70分以上。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下的,不得录用。

4、面试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在市卫生健康局(沿江大道72号)二楼人事科教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应聘人员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在老河口市政府网站(http://www.lhk.gov.cn/)提前公布。

六、成绩计算及查询

(一)计分方法。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老河口市政府网站(http://www.lhk.gov.cn/)。

七、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老河口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健康局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防疫要求

(一)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二)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vv.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四)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七)招聘工作中未尽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

老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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